婚外情生孩子這個話題是近年來備受關注的話題,它意味著不忠、背叛和破壞。在很多人看來,這種行為是道德敗壞的表現。然而,在相當一部分人看來,婚外情生孩子也是一種生命的延續,一種人性的體現。但是,不論是從社會秩序還是從道德準則來看,這種行為都是不可取的。那么,婚外情生孩子是否可以查到,而查到有什么后果。
一、 兒子的法定認父和證明生育關系
兒子法定認父,是指兒子在出生后,由其父母之間簽署出生登記證明,并在當地人民政府出具出生證明或出具兒童身份證后,即作為其雙親的合法子女,自愿請求民事調解、自愿簽署生父確認書等文書,均可以充分證明兒子與生父之間的法律關系。同時,出生登記證明、出生證明以及兒童身份證都是我國法律上公認的證明親子關系的有效證件。
如果父母在確認兒子生父關系的過程中,出現了爭執則需要尋求司法救濟。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子女的生父、母一方撫養子女時間不得少于兩年的,對撫養子女一方有探望權和與子女同住的權利;有過錯的,人民法院可以給予責令改正,為撫養子女一方施加強制措施,直到其履行義務,也可以作出變更撫養關系、收回監護權、剝奪父母其對子女的撫養權等處理。”
在婚外情生孩子的情況下,雙方如果愿意就生育關系進行調解,可以簽署生育確認書等法律文書,證明兩人自愿同意生育關系的存在,并合法維護孩子的利益。但如果爭議激化,我們需要求助法律途徑,在司法程序中查明孩子的生育關系。
二、 繼承權和撫養權的問題
在兒子法定認父中,親子關系被證明后就能獲得合法的配偶繼承權,被繼承人可以將其遺產的全部或部分轉移給自己的子女,而非夫妻之間的配偶繼承權。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兩個兒子的親生關系發生爭議,足以影響到撫養權的行使。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子女的生父、母一方撫養子女不適宜的,由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撫養關系;無人撫養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利益,決定由誰撫養;需要時,可以交由福利院撫養。”
三、 經濟方面的考慮
如果父母為孩子負責,需要承擔經濟方面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父親應該對孩子的扶養和教育費用進行支付。雖然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生育方必須為孩子支付費用,但在合理情況下父親應該為孩子支付教育費用。同時,在整個社會道德觀念越來越強的現在,這種逃避責任的行為更會在社會上引起負面的影響,很容易被公眾所譴責。
在一些國外國家和地區的法律中,婚外情生育被認為是合法的,而對于孩子的認定與保護也有相應寬松的法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后決定生育一個孩子,很少涉及到法律糾紛。
總的來說,婚外情生孩子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會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孩子都是無辜的,因此解決糾紛的方式應該遵循民事調解、法律途徑等手段。